2016年8月29日,山东科宇水处理有限公司迎来十四周年华诞!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科宇迎着风风雨雨走过了十四载。十四年风风雨雨,十四年荣耀光辉!科宇公司这一路走来,书写了许许多多不平凡的历史。
在这收货丰硕成果的季节,科宇员工在琅琊台拓展基地展开两天拓展旅游!通过此次培训能够使团队在体验与分享中融入团队,增进沟通、凝聚团队等,使我们公司员工能够焕发新的活力。
发展涛声催人急,科宇正是腾飞时。祝愿我公司在中国的水处理行业迅速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再创伟业!再铸辉煌!
近日,有媒体以《70余部法律法规难治渤海污染》为题报道了日益加重的环渤海污染。报道称,基层管理部门和专家表示,从1996年制定《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算起,我国着手治理渤海污染已有20年时间,但这20年正是渤海污染程度持续加重的20年。法律法规不断增多,达到70多部,但依然治不住渤海污染。这让人不得不深思造成此种现状的根本原因。
自上世纪末,以钢铁、石油化工、重型机械为代表的各类重工业企业开始向京津唐地区集聚,该地的工业生产规模日益壮大,成为了全国第二大综合性工业基地。在获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工业发展带来的环境负面效益也日益突出,环渤海地区的生态环境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
据统计,每年排入渤海的污染物达70多万吨,占全国入海污染物总量的47.7%。此外,据《2015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和《2014年北海区海洋环境公报》显示,近年渤海水质状况日益恶化,渤海滨海平原地区的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赤潮现象严重。
渤海沿岸直排排污口携带大量悬浮颗粒物、营养盐、重金属入海,多数渤海典型生态系统处于不健康或亚健康状态。环渤海地区生态系统的破坏,不仅严重威胁了本地居民的人身健康,而且资源匮竭、环境恶化等因素导致了该地区经济发展潜力日益枯竭。
环渤海地区污染现象是由工业生产排放的污染物直接造成,该地区环境问题的产生也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长期以来,环渤海地区工业基地的布局和发展坚持了“经济发展优先”“先污染后治理”的理念,着重发展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较大的重型工业企业,该地区的各类企业也把经济产出作为发展的唯一要务。在“唯GDP论”影响下,经济增长成为衡量政府政绩、企业效益的唯一标准,造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失衡发展,最终产生了环渤海地区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破坏的恶果。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包括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在内的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法律70多部。随着我国环境法治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也开始对法律法规治理环渤海污染寄予了厚望。
然而,环渤海地区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也使各界对我国环境法治的作用与成效产生了疑问。在讨论法律法规对环渤海污染治理的效用问题时,我们不能仅通过表面现象或片面感受作出直观判断,而应当从全局出发,分析我国环境法律在环渤海污染治理中的真实现状。
一方面,法律法规在我国环渤海污染治理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以新颁布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例,该法不仅首次明确了环境保护优先原则,确立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发展理念,而且该法规定的“公众参与”“按日计罚”“区域联防联治”“奖励环保产业”等原则和制度已经在我国包括环渤海地区在内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极大遏止了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该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
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仍存在相应问题。由于我国环境法治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多数环境法律在制定时难以考虑各地的具体实际,而仅以宏观概括的条款对相关事项进行规定,造成部分法律条款的具体操作性较差,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
此外,正如前文所述,包括环渤海地区的我国多数地区一直以来都坚持了“经济发展优先”的理念,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在经济效益、政绩等因素影响下,这些企业组织和地方政府不惜违反法律的规定,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自身的不当利益。
所以,今后我国的环境立法工作尤其是地方性立法工作不仅要注意提升法律的参照性和操作性,而且要加强包括执法、司法在内的法律实施机制建设,坚决打击环境违法和环境监管失职行为,进一步提升环境法律治理环境污染的功效。
环境法律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最后防线,而要全面治理环渤海地区的环境污染,提升环境质量,不仅要坚持“运用严格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理念,而且也要因地制宜发掘该地区环境治理的多种潜力。在今后的环渤海污染治理工作中,要把绿色发展作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布局的依据和标准,积极调整升级产业结构,实现该地企业的转型升级。
同时,在我国“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背景下,今后环渤海地区应当改进环境治理模式,从政府单维管制向社会多元治理方向转变,把企业、公众纳入到该地区环境治理主体范围内,进而发挥政府、企业、公众各自环境治理的优势,形成环渤海地区环境污染治理的合力。
8月9日,水利部公布了《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其中废止了《黄河下游引黄灌溉管理规定》和《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并对4件规章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的第十二条修改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年度水利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法人即可开展施工准备。”另外,第十条中的“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修改为“施工准备、初步设计”。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改为第七条,第七条改为第六条。修改后的第七条规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年度水利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法人即可开展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场地平整、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等。并且还规定“除某些不适应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外,均须招标投标”。
此外,还对《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进行了部分修改。
发改委住建部近日联合印发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和《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切实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和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请你们根据《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推荐试点城市,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推荐城市试点方案(一式三份)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2日
附件:
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气候变化对城市的影响日趋凸显,已经并将持续影响城市生命线系统运行、人居环境质量、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影响城市规划、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城市的影响有很大差异,既有干旱缺水、海平面上升、热岛效应等长期性问题,也有不同类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应急问题,还有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不当而加剧的气候变化风险。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应在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分类指导,针对气候变化条件下典型城市的突出问题,通过试点示范,探索和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采取趋利避害的有效适应行动,实现城市的安全运行与可持续发展。
根据不同的城市气候风险、城市功能和城市规模,在全国选择30个左右典型城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针对城市面临的突出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创新性探索,强化城市气候敏感脆弱领域、区域和人群的适应行动,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到2020年,试点城市普遍实现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产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建设标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知识广泛普及,适应气候变化治理水平显着提高,取得明显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关试点经验经过总结推广,引领带动我国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工作。
二、试点内容
试点城市均应在以下四个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一) 开展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脆弱性评估
科学分析城市气候变化现状,根据区域气候变化趋势预测,识别气候变化对城市社会、经济与生态的主要影响,结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合理评估城市不同领域、区域和人群的脆弱性,采集行业、社区等相关敏感性和脆弱性分布信息,建立适应气候变化数据的部门共享机制,加强信息互通与成果互享,建立完善城市气候变化影响监测与风险评估体系。
(二) 出台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研究制定本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明确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思路,识别城市在气候变化条件下的突出性、关键性问题,明确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思路,提出城市中长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目标、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产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中明确考虑气候变化因素,统筹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水资源管理、生态绿地、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
(三) 组织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试点城市应根据自身面临的气候变化主要风险和问题,如内涝、干旱、风沙、海平面上升等,从建筑、交通、能源、水资源管理、地下工程、海岸带管理、绿化防沙、公众健康、灾害治理、投融资等方面组织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优先鼓励问题导向鲜明、行动措施综合丰富的城市成为试点。
(四)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建立完善政府、企业、社区和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适应气候变化管理体系。建立专家团队和工作支撑团队,开展针对城市管理人员的适应气候变化培训。建设适应气候变化科普教育网络平台,编制科普读物、挂图或音像制品,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的风险交流与宣传。
三、组织实施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级别应为地厅级及以上,试点范围可申报本市所辖的区(县)。申报城市应具备气候特征明显、城市功能明确且有一定区域代表性等特点,城市人民政府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已有一定基础,试点方案中提出的适应措施合理明确。
(二) 申报流程
申报城市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及《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要求组织编制试点方案,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推荐,于 2016年 9月 30日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提交,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试点方案进行评估,并向全社会公布入选的试点城市名单。
(三) 试点方案
试点方案应包括城市基本情况,如经济社会基本资料、主要气候变化影响及问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基础及能力水平等;试点目标,如主要目标和指标等;试点内容,如试点行动、进度安排以及具体工程项目等;保障措施,如体制机制、资金保障、监督机制等;能力建设,如宣传普及、教育培训等方面内容。
(四) 试点实施
试点城市应成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本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财政、规划、气象等相关部门参与。试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特色,大胆探索,扎实推进,注重积累经验。试点城市应注重谋划近中期的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措施,确保在 2020年之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 评估验收与推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地区试点成果的评估验收并形成报告。国家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抽检,并与各地加强沟通交流,对试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组织相关经验交流和培训,支持和指导开展相关国际合作,及时总结试点城市成功经验和做法并示范推广。
该工艺特别适合于处理高浓度屠宰废水,水质水量变化较大的废水。采用AB两段组合工艺,A段负荷高,污泥絮体具有较强的吸附能力和良好的沉降性能,抗冲击负荷能力很强,对有毒物质的影响具有很大的缓冲作用,但是污泥量较高,需采取相应的污泥处理措施。B段二沉池出水中的少量难沉降的脱落生物膜通过气浮处理进一步去除,以提高出水水。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过滤器序批式活性污泥法
该工艺是适用于水质波动较大,蛋白质含量高的废水处理,其中升流式厌氧污泥过滤器是将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和升流式厌氧污泥床过滤器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和厌氧滤池组合为一体的反应器,该工艺适应于间歇进水的屠宰废水
现今中国城市河流的主要功能基本上都被防洪绑架了。工程师们修堤坝、建水闸,尽可能地将河道裁弯取直;只有一件事常常被忽视,那就是河流的生命。
由于城市的不断扩张、用地匮乏,城市建设占用了大量河道。用堤坝的方式缩减河道宽度,利用堤坝来解决雨洪期河流的行洪问题,成了城市河流的宿命。那些高高大大的堤坝虽然保障了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却使河流失去了生命,成为了一条条混凝土水渠。河流失去了原来属于她们的领地,没有了呼吸的空间,也就失去了生命力。我国大多数城市现在都面临着这样严峻的困局:名义上的母亲河,实则是一条条丑陋的、毫无生命力的泄洪渠。怎样让城市河流焕发新的生命力;在保障防洪的同时,又能够使其回到真正健康、可呼吸的河流?这是我们现阶段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
河流的生命首先来自于清洁的水源。河流无论大小都是由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雨水及地下水溢流汇聚而成。除了那些空间污染特别严重的地区,天上降落的雨水原本都是干净的;落到地面后,如果地面污浊,雨水就会带来污染物渗入地下,汇入河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面源污染。农业、工业、城市街道都是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
居民的生活污水、工厂和医院的废水是构成污水点源污染的主要来源。过去因为环境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大量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此外很多城市的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合流,也导致了原本干净的雨水受到了污染。这些都增加了水处理的难度。
由中国电厂化学协会举办的中国电厂化学品牌颁奖大会,为山东科宇水处理有限公司颁奖--最适合电厂化学水处理的药剂品牌。通过
网络客户投票结合线下专家评审选出电厂化学高品质的品牌,专家和客户的认可,是对产品最好的肯定!
随着电厂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电厂化学也面临着技术的提升及对产品的品质要求也在提升。电厂化学技术与产品的好坏直接影响电厂
的运行。从而保证发供电设备正常的化学工况,从化学的角度保证发供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同时在电厂化学技术提升与适合电厂化学的
高品质的产品应用结合尤为重要。
最适合行业应用的品牌产品放在最适合的行业中应用
电厂化学专业技术交流培训会暨享誉中国电厂化学品牌颁奖大会
7月份大连颁奖典礼
有机膦酸盐的阻垢机理:CaCO3晶粒吸附有机膦酸盐的分子后,打乱了晶格的排列次序,不易形成CaCO3的大颗粒结晶。由于表面现象影响,小晶粒的CaCO3溶解度较大,因而起到了阻垢作用。同时,CaCO3吸附有机膦酸盐后,CaCO3晶格内部产生较大的内应力而发生畸变,从而产生一些较大的非结晶颗粒,这些非结晶颗粒不易成垢,容易形成水渣而被水冲散或冲走。
聚羧酸溶于水后发生电离,生成带负电荷的分子链如:
—COOH﹦—COO--+H+
这些带负电荷的分子链可与Ca2+ 形成能溶于水的络合物,使钙离子得以稳定,从而使成垢化合物的溶解度增加,起到阻垢作用。
7月17日入伏,开始一年中气温最高且又潮湿、闷热的日子。山东科宇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广大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补贴,并妥善安排各项防暑降温工作。
近日来,淄博连续出现高温天气,给正常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为确保每位职工身体健康、工作秩序稳定,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细心周到地安排防暑降温工作。首先各班组开展夏季高温防暑、降温、保健等常识的学习,提高高温一线职工的防暑意识。其次加强职工食堂管理,搞好饮食卫生,严防夏季肠胃疾病。同时为每个班组配制医疗药箱,配备风油精、藿香正气液等防暑药品。最后,为科宇全体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补贴,共发放6月到9月,共4个月的费用,并且对高温一线职工发放双倍补贴。
山东科宇水处理有限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确保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公司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6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全面推进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工作,6月25日科宇水处理进行安全培训,全厂员工参加。培训由案例分析,消防专家讲解以及考试测评三个部分组成,深入浅出的为大家把安全意识再次提升到一个高度,增加安全生产的知识,消灭安全事故的苗头,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案例分析
消防专家授课
考试测评
祝贺科宇水处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ccupation Health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认证
6.5世界环境日,科宇水处理积极参加临淄区“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健步走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增强大家环境意识、生态意识,鼓励选择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6.5保护环境 科宇在行动
科宇水处理健步走队伍
选择低碳生活 崇尚生态文明
山东科宇水处理有限公司从事水处理行业十余年,一直致力于环保事业,为客户节水减排,节约人工成本、系统运行费用,实实在在实现企业双赢。